区人大常委会与“一府两院”联系办法
软件大小:0.02M
软件语言:简体中文
软件类别:应用工具
更新时间:2026-02-09 11:18:39
版本:
应用平台:Winxp/vista/win7/win8/2000/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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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提供的“区人大常委会与‘一府两院’联系办法”并非软件和应用,它是一种规范性文件。请你提供准确的软件或应用名称,以便我按照要求为其撰写介绍。
为了进一步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与区人民政府、区人民法院、区人民检察院(以下简称“一府两院”)之间的联系,密切配合,协调工作,提高效率,更好地发挥国家机关的作用,根据《宪法》、《地方组织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区实际,特制定如下办法:
一、关于举行人大常委会会议
1、人大常委会会议,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其监督权、决定权、任免权的主要形式,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常委会会议一经通过的决议、决定,在本行政区域内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常委会通过的决议、决定,视其内容,分别交由“一府两院”贯彻执行。贯彻执行情况需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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